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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保险产品-经典投保方案-少年儿童投保方案

友邦儿童智尊宝综合保险计划

  *本示例以一位未满一周岁小朋友为例子说明费率及保障利益,其他年龄之保险费率请接洽保险营销员。
  第一条 被保险人:陈小朋友 性别:男 年龄:0岁 投保人:陈先生 年龄:30岁
  第二条 保险项目及费率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年缴保费
缴费年期
保障期限
 1、友邦智尊宝终身保险(万能型,元)
50000
2000
随意
终身
 2、友邦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元)
2000
55
至22岁
至22岁
 3、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元)
15万
195
至17岁
至17岁
 4、友邦阳光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元)
50000
481

至17岁

至17岁
 5、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元)
50000
 6、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元/次)
5000
 7、月度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元/月)
2000
 8、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81
 9、每日住院收入保障(元/天)
50
 10、手术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元/次)
5000
年缴保险费  
  2731元
  第三条 保单特色
    1、大众化的保费,全面的保障:儿童教育、医疗及意外等。
2、重大疾病保险为确诊给付,突破保监会未成年投保金额的限制,让儿童获得更高的保障。
3、保费豁免,一份保单,保障三代人。
  第四条 保障利益
  一、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的保障利益(保险项目:1)
     智尊宝保障利益及个人账户示例(0岁男性小朋友,年缴2000元,保险金额:5万)
   
   
 
“保险利益与个人账户价值示例”简介:
1、保险单年度 
  该年度数过去年数计算,如1则表示保单已生效满一年,如10则保单已生效满10年。
2、年末已达年龄
  该年龄数为投保时的年龄加上保险单年度数,如0岁为投保时年龄10加保险单年度数为10。
3、保险费
  1)年度基本保险费:
  按年度期缴的保险费,一部份用于保障,一部份作为费用,其余的进入个人账户。当个人账户价值余额足以支付风险保费和保单管理费,则该保费即使不交,保单会继续有效,而日后补缴时也无需支付利息。
  以上示例为保费每年缴交5000元,实际每年可最少缴交2000元,最高无限额。
  2)额外趸缴投资保险费
  客户除了每年缴交基本保险费外,还可以选择额外趸缴投资保险费以增加个人账户价值,每次额外趸缴最低金额为2000元,最高无限额。该保险费可以随时申请缴交。
  3)累计已缴保险费
  该保险费金额为年度基本保险费乘以缴付年数与额外趸缴投资保险费之和。
4、费用
  1)保单初始费用:
  首年期缴保费的扣除比例:首2000元70%,2000元至5000元部份50%,5000元以上部份10%,以后逐年降低,从第11年开始不再收取。
  以上示例中的首年初始费用1400元:2000×70%。
  额外趸缴的保单初始费用为7%。
2)风险保险费
  该费用为客户购买身故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所需要的保障费用,该费用与性别、年龄有关。一定的年龄下,保险金额越高,则风险保险费也越高。风险保险费每月从个人账户里扣取。
3)保单管理费
  按月收取,5元/月(60元/年)。
  风险保险费及保单管理费之和称为保险合同费用
5、部分领取:
  个人账户里的钱相当于活期银行存款,客户可以随时申请提取,按需要可用作为小孩教育金、创业金等。只要个人账户余额足以支付保险合同费用,则不影响保单的有效性,俗称为“保费假期”。
  *提取手续费用:25元/笔。
6、个人账户价值示例/退保金额
  个人账户价值=所交保费-费用+投资回报,个人账户里的钱相当于活期银行存款,客户可以随时申请提取,资金提取并不影响保单的有效性。
1)投资收益示例一(低):按年利率1.75%计算,这也是最低保证利率。
2)投资收益示例二(中):按中等回报计算,接近实际利率水平。
3)投资收益示例三(高):较为理想的情况下回报。
  *自2004年10月份起,个人账户的实际结算利率为3.20%,实际结算利率每月公布一次,查询电话:8008203588。[智尊宝万能寿险利率查询]
  *若客户申请终止合同(退保)时,则可获得相当于个人账户余额的退保金。
7、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之和予受益人:
1)保险金额
  该金额在投保时确定,以后也可以随时调整,若日后发生调整,则身故给付以最后一次调整的金额为准。保险金额调整时风险保险费也会随之变化。
  *若被保险人未满4岁身故,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
2)个人账户价值
  个人账户价值=所交保费-费用+投资回报-资金提取。
  *以上示例表中的身故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与个人账户价值之和,身故给付金额会随着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不同以及保险金额的调整而变化。
     
    二、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之利益(保险项目:2)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之父或母)发生永久或完全残疾,或者身故,则于被保险人22岁前的保险项目1的保险费豁免缴交,保险项目1的保障利益不变。
     
    三、儿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利益(保险项目:3)
      保单生效90天后不幸患有以下疾病,且于确诊30天后仍然生存者,或接受以下约定的手术,即可获得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的给付:
  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糖尿病、主动脉外科手术、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失明、失聪、严重烧伤、严重胃肠炎、瘫痪、良性脑肿瘤、重型脑损伤、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植物人、严重心肌炎。
     
    >四、阳光儿童意外保险保障利益(保险项目:4-9)
   
保障类别
保险项目
赔付金额
备 注
身故
残疾
保障
 意外身故、烧伤、残疾给付(元)
4
5万
特定意外指在学校或幼儿园内发生的意外,或参加学校、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发生的意外
 特定意外烧伤、残疾给付(元)
4+5
10万
 残疾保险金月度给付(元/月)
7
2000
给付240个月,也可折算为一次给付
意外医疗费用报销(元/次)
6
5000
每次意外的免赔额为100元
住院收入保障(住院津贴)(元/天)
9
50
按合同约定给付,免赔天数为3天
手术费用报销(元/次)
10
5000
包括意外和疾病的手术费用
保险费豁免保障
8
481
保障大人,豁免项目为4-10
     
    五、特别权益
     ①合同撤销权:客户在签收保单10天内,若发现保单利益不符合自己的需要,可申请撤销,扣除10元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费。
 ②保单转换权益:保险项目1可转换为其它指定类型的寿险产品,以满足日后保障的需要。
     
    合同样本:
     ①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合同条款样本(保险项目1)
     ②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合同条款样本(保险项目2)
     ③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样本(保险项目3)
     ④友邦阳光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样本(保险项目4-9)
 
*本说明及举例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内容请洽询营销员,保障利益以公司签发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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